关于2019年11月开办信息通信建设行业“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10-31    来源:

各相关企业:
   为配合通信建设施工企业开展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定于2019年11月11日开办“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考核培训班,现将考核、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能力要求。
1、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具有2年以上从事信息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2、近2年内参与过2项以上(含2项)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项目;
3、具备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的能力;
4、具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的能力;
5、具备对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
6、具备在建设现场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的能力;
7、具备建设现场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的能力。
企业应选派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参加考核、培训。

 二、网上报名“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核、登记
  企业须在培训、考核实施前7个工作日完成“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人员网上报名,报名需登录信息通信建设服务能力管理系统(http://www.tzr.org.cn/),上传以下信息:
  1.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
  2.填写申请人业绩信息(近2年内参与过2项以上(含2项)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项目);
  3.上传申请人一寸非红底免冠证件彩色照片、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上传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在其它项目栏里上传);
  5.如涉及人员变更问题,请于考试前两周完成变更事宜;
注:上传件必须是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各种信息要清晰显现;身份证要求上传反、正面做成一张图片上传,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上传所有附件必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原因。
  6. 企业可在系统中通过“预览模块”查看到申请人报名表信息,企业须将申请人报名表复制(或截图)打印发给参加培训的人员,该表作为“准考证”由参培人员携带参加培训、考核;
  注:表内信息与上传附件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北京评价中心对企业上传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通信工程项目“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人员培训、考核。
  三、北京评价中心负责将考核通过人员的 “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登记证发给学员所在单位。
  四、参加培训班的单位需填写北京市信息通信建设企业“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并于11月6日前发送到协会邮箱(bcpa2010@126.com),用于培训考核。
  五、培训班具体事项
  (一)培训日期: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4日
  (二)报到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8:30
  (报到时办理缴费并领取学习教材)
  (三)授课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3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6:00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上午:08:30—11:30
  考试方式:开卷考试。
  (五)培训教室:北京市市政技能学校第一会议室(大兴区康庄路38号)
  (六)培训费:每位学员1000元
  (七)收取培训费
  学员报到时须交培训费(或在报到前完成交费),交费方式仅限于: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
  (八)培训费发票
  参加培训的企业,培训费发票如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将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发至协会邮箱(bcpa2010@126.com)。
  (九)学员午餐
  学员自行解决午餐
(十)培训场地学员、车辆出入
培训学员及学员车辆须持有协会制作的“出入证”进入培训场地,请各企业务必将“出入证”发至参培学员。协会在培训班开办前将“出入证”发给企业。
培训场地为学员提供免费停车场地。
(十一)培训地址
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市政技能学校第一会议室(康庄路38号)
培训基地公交、驾车路线导航分别见附件2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苗博轩
联系电话: 63405076   QQ:1021778229
附件1:北京市信息通信建设行业特需专业人员( “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人员)培训人员名单
附件2:培训基地路线图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019年10月31号
 
 
 

注:考核通信工程项目“通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全员”人员应具备的同等专业水平及相关专业的说明
一、同等专业水平
  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审查合格后,可视同达到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职称:
  1.初级职称:中专毕业7年;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硕士以上学位毕业。
  2.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
   二、相近专业
  1.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经济管理类相近专业: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审计、会计等专业。
   3.工民建相近专业:结构、土木等相关专业。
  4.若职称证上无专业,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5.职称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不一致,其中证书之一达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