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公约
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8-13 来源: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共同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专项活动,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相关会员单位落实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现将中国互联网协会协发〔2009〕2号“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北京地区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中国互联网协会及我会“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文件详见附件1、2)。
二、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对本企业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网站低俗内容要采取当即删除、取消链接等果断措施;加强日常管理,优化审核流程,从管理机制上保证向广大网民提供文明健康的信息内容。
三、 请各单位将开展此项自律工作的具体方案、整改措施以及专项工作总结,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2月10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报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四、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将对此项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中国互联网协会。
五、 请各单位就此专项工作明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09年2月5日前报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联系人:孙建平 刘士荣
联系电话:68058119
传 真:68028641
协会邮箱:bjtxxh@bbn.cn
协会网址:www.tele21.com.cn
附件:
附件1:中国互联网协会协发〔2009〕2号“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
附件2:文件汇编
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