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换届备案通知
时间:2024-07-04 来源: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北京市职称评审专家(2024-2026年)换届备案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4〕95号)文件要求,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完成新一届专家库组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库专家
1. 已在库专家换届无需专家个人操作,由北京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对符合条件的在库专家完成换届备案工作。在库专家如需调整评委会或评审专业的,应按照新申请专家程序及要求重新入库。
2.按市人力社保局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应退出专家库:
(1)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
(3)超过退休年龄5年的;
(4)经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评审纪律等原因不宜参加评审工作的;
(5)其他不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无上述情况的在库专家,且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愿意以独立身份继续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评审专业无变化,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相关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请于7月19日(周五)前,以邮件形式回复“姓名,同意继续担任专家工作”。
回复邮箱:bjcia@mailbjca.miit.gov.cn
二、新申请专家
(一)新申请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在信息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4.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
5.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6.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评审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7.通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共涉及五个专业:通信互联网技术、传输与接入(有线、无线)、终端与业务、交换技术、通信设备环境,申请人须从事上述专业的管理、技术工作。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1.个人网上申请
新专家入库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系统推荐—评审服务机构审核确认”流程开展。
新专家为中央在京单位的,需通过系统上传中央在京单位专家推荐函(附件1)到“个人业绩成果介绍”栏目。
7月8日(周一)-7月30日(周二),新申请专家登录市人力社保局政府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系统提交。
2.参保单位推荐
7月8日(周一)-8月6日(周二),新申请专家的参保单位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新申请专家的参保单位需登录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法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专家审核推荐”模块,对新申请专家所填写的个人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对推荐专家有规定的,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推荐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推荐新入库专家。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将依法追究推荐单位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潘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68212300
北京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
2024年7月4日